广东自学考试办理转考流程: 1.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需要在3月份转入我省,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3.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4.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5.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6.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