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8 11:37 广东自考网 - 广东自学考试网 点击: 次
每年自考前夕,全国各地就涌现出一批“白学症”患者:我能考过吗?”“我怎么才能考过?”“越到考前越学不进去,真完蛋!”……
与此同时,各地都会发生一些虚假信息及诈骗案件,骗子无孔不入!今天小编整理了往年自考前后的多种诈骗方式,以免同学们在高度紧张状态下错选歧途!误入陷阱!让骗子夺财害己!
”出售自考原题/答案“骗局
声称原题泄露或可以拿到原题和答案,只要花几百块钱购买,不用看书轻松通过考试;
声称自己认识或者就是招生办老师,只要交钱就可以破格录取,或"不交钱就不录取",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帮考生作弊”骗局
兜售各种作弊器材,声称能顺利通过安检,考试时候帮你作弊;或以帮忙找人代考为名,骗取“定金”和“保障金”。
“准考证丢失/补办”骗局
声称“朋友捡到一个准考证,请大家帮忙扩散,千万别耽误考试,联系电话:××××××××。”
这类信息,多是吸费陷阱,拨打手机号码很有可能被扣话费!!此外,网上所有不明来源的联系电话都不要轻易拨打,没核实之前也不要轻易转发。
声称“交纳×××元,准考证丢失或补办,为了不影响考试,请尽快打款给×××账户”的信息。
如考生丢失或补办,一定要去本省教育考试院明文规定的地点、时间,携带有效证件现场补办。其他任何形式的办证真实性、有效性都不能保证,且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切勿上当受骗!
“加分/降分录取”、”交钱保过“骗局
除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明文自考免考政策、以及各院校社会助学自考的加分优惠政策外,其他任何形式的考前”加分“、”降分“录取,都可能是骗子私自组织考试,骗取考试费和录取费的不法手段。
小编提醒
自学考试作为严格的国家级统考,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更不会允许有泄露真题的管理失职行为发生,这都是触犯到法律底线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有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出售原题、考试包过、帮考生作弊、加分/降分录取,这些自考骗术要千万不要信!一定不要抱侥幸心理,考试作弊,得不偿失!请脚踏实地证明自己的能力!投机取巧终究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小编始终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要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不要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一切都在意料之中。